今后,本市符合條件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的小額貸款。
2009年6月5日,據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介紹,根據市政府近期出臺的相關文件,本市將結合目前的就業狀況和創業促就業形勢的需要,各縣(市、區)將設立小額貸款擔;,并指定擔保和經辦金融機構為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服務。同時明確,支持創業人數和小額擔保貸款的發放額度,將作為當地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
本市各貸款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將創新貸款模式、簡化貸款程序、放寬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扶持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創業就業。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按規定保證貸款需求;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按照實際招用下崗失業人員數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高于之前規定的貸款上限100萬元。
此外,由信用社區推薦的貸款對象由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后,經經辦銀行審查,可免除反擔保手續。對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且完成創業計劃并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可免除反擔保手續。
2009年前5個月,本市已發放小額貸款200余萬元,其中9成以上是貸給企業的,單筆最高額度為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