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視窗11月18日電:網絡公司按約定為一家科技公司制作了網站,但科技公司始終不認可該網站的風格。雙方因此產生糾紛,科技公司將網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網站建設費用。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一審判令網絡公司退還科技公司網絡建設費用。
2008年4月,某科技公司與某網絡公司簽訂了網站建設合同。雙方約定,網絡公司按科技公司的標準和要求制作網站,如三次不符退還科技公司所付全部款項,網站建設完成時間為25個工作日。
合同簽訂后,科技公司給付網絡公司7000元網站建設費,但直至2009年1月,網絡公司向科技公司提供了多版網站首頁的小樣均未得到科技公司的認可?萍脊颈硎,由于網絡公司遭退件早已超過三次,并早已過了完成期限,所以請求法院判令該公司退還原告7000元網站建設費、并承擔訴訟費用。
法院經審理后,判令網絡公司退還科技公司網站制作費用5850元。法院認為,被告承攬建設原告的網站,雙方特別約定,被告按原告標準和要求制作,如三次不符,退還原告所付全部款項,因此被告應按約定退還所收費用,但被告確實做了一定的前期工作,對此原告也予認可。這部分費用,法院予以酌定。
國外網站設計師手繪稿
律師說法 網站風格提前約定 無法描述圖畫也行
太原網絡公司認為:網站建設糾紛是近年來新出現的糾紛形式,和傳統案件不同,此類糾紛的證據保存是一個難題。一些當事人之所以輸了官司,是因為他們舉證不能。所以提醒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簽訂網站建設合同時,一定要細化合同條款,約定一定要清楚。對于一些更改的要求,最好要留下書面材料。對于文字無法描述,或者描述不清的情況,比如說網站風格等,可以用圖畫或電子圖片等形式來說明。
總之,如果雙方約定清楚,此類糾紛完全可以避免。在此過程中雙方浪費的不僅僅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