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記者從太原市工商局獲悉,7月10日前,太原經營性網站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實現網上亮“照”經營。沒有按照要求亮明身份的經營類網站,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的處罰。
根據太原市工商局組建的市網絡交易監管辦公室的職能,對全市范圍內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主體實施監管。網絡監管對象包括兩大類:一類是網絡商品經營者,主要指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另一類是有關服務經營者,主要指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宣傳推廣、信用評價、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網絡接入、服務器托管、虛擬空間租用、網站網頁設計制作等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
據悉,凡已在太原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并從事網絡交易及有關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7月10日前,需到太原市工商局網監辦或者登錄太原市工商局門戶網站(http://www.tya-ic.gov.cn),點擊進入“網絡經營主體備案平臺”,申請領取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并懸掛于網頁醒目位置。此舉可將網絡經營主體的信息“曬”在網上,提高網站公示信息的可信度,并提醒消費者在進行網上交易時仔細核對網絡經營者主體信息。
經營者首次登錄網絡經營主體備案平臺需進行注冊,然后按要求填寫好資料后點擊提交,便進入預審,預審時間為3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工商部門會經過比對企業數據庫,信息完全相符即通過預審。然后,經營者需再次登錄,進行表格下載,填好打印出來,待工商部門復核入網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紙質材料通過后,即可領到電子鏈接標識。